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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第六十三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3.08.17 访问量:559

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50号,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、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)和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(土木建筑工程、安装工程专业)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川建行规〔2021〕6号)规定,经审核,刘洋等20名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。未批准注册的人员,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。

特此通告。

附件:准予刘洋等20名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(2023年第六十三批)
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3年8月16日